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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来乍现2018年12月,湖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不得变相收取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费用,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的重要环节。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中体量最大的两类业务,其项目投标保证金资金量和业务量也日益呈现井喷式增长。此次湖北省变革政府采购活动,俨然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屡遭诟病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制度历来存在不少问题,其收取、退还等环节给投标人带来了不少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管理环节也屡屡发生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乱象;其人工操作方式还容易造成投标信息的泄露,甚至为“围标”、“串标”、“陪标”、“控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滋生提供土壤。 投标保证金管理问题屡禁不止的背后,有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因素:现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仅对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保证金数额、交纳方式及退还时间作出了规定,而无其他监管要求。 以湖北省停收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为代表,近期各地相继出台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政策,已采取多种手段开启了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变革。 同样是2018年12月,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承诺、现金和保函等形式。 怀化市公共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以及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无不反映出投标保证金的电子化管理趋势。以江苏省无锡市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的投标保证金综合管理系统为例。该系统对接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并对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代收代退”:收取保证金时,系统为每个交易项目设置唯一的虚拟账户,投标人可以向该账户在线缴纳;退还保证金时,也由系统在法定的期限内按照程序原路退还。另外,系统按月会进行账户对账,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投标保证金未来探析 与此同时,投标保证金的多元化保证也是大势所趋。无论是住建部于《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以及工程保证保险保单”,还是各地先行先试的保证金替代方案,都积极接轨国际,引入了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这三位一体的担保系统。 |